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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ml模版合肥一衛生院院長邊腐邊升17年 獲緩刑並處罰金12萬
從擔任鎮中心衛生院後勤主任起,17年中,顧某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,邊腐邊升,直至提拔到衛生院院長時也沒收手。日前,經蜀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顧某因犯受賄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,緩刑1年零6個月,並處罰金12萬元。》》》推薦閱讀:合肥已婚男子騙取女友十多萬 還偽造離婚判決書拖延還款時間

1999年11月至2016年10月間,顧某先後擔任某鎮中心衛生院的後勤主任、副院長、院長等職務。1999年11月,高某某以他人公司名義中標該衛生院職工宿舍樓建設項目。為能在項目驗收、結算、資金撥付方面獲得當時負責該項目的衛生院後勤主任顧某的關照,高某某在該鎮一飯店送顧某現金1萬元。2004年6月,高某某再次中標該衛生院另一棟職工宿舍樓建設項目。為得到顧某的關照,又送給已升任副院長的顧某2萬元。

此後,顧某又利用該衛生院門診綜合樓建設項目,收受某建築安裝公司承包人康某某現金2萬元。後因康某某向顧某借款,顧某提出並實際將該2萬元抵作利息。

除瞭利用基建撈取好處外,顧某還利用采購醫療設備的機會收受他人賄賂。2014年12erp系統月,程某代表合肥某商貿公司投標該衛生院醫療耗材及檢驗試劑采購。為瞭在投標過程中獲得關照,同月的某一天,程某來到時任院長的顧某辦公室,送其1萬元現金,顧某收下並答應幫忙。後顧某在參加該項目評標工作中,給程某的公司打瞭高分,幫助程某順利中標該項目。2015年和2016年,程某又分別代表兩傢公司投標該衛生院醫療設備采購。為瞭能中標,程某又找顧某幫忙。後程某順利中標,為表示感謝,程某送給顧某1.8萬元現金。

法庭在庭審後認定,顧某利用職務之便,多次收受他人現金計14.09萬元,構成受賄罪。鑒於其因違紀問題歸案後,能如實供述偵查機關尚未財務系統掌握的一些犯罪事實,當庭自願認罪,屬自首,且進銷存軟體退繳瞭涉案贓款,依法對其從輕處罰,故作出上述從輕判罰。(黃河)》》》推薦閱讀:黃山一駕校女學員等待練車時猝死 前後不到20分鐘

原標題:邊腐邊升1台中庫存管理系統7年 貪到頭來被判刑


小廟鎮醫院的那位顧院長吧?中紀委網站對貪腐分子都直接點名,怎麼這裡進銷存系統推薦小騙不敢點名瞭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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